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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(甲种)核准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,有效期3年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核准。取得证书方可经营危险化学品(甲种)。 包括:剧毒化学品和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
4.设定依据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2002年11月1日实施) (2)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2002年3月15日实施) (3)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2年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)
5.审批条件 (1)从事经营剧毒化学品、成品油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。(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GB12268-90) (2)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; (3)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,并取得上岗资格; (4)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; ; (5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。
6.申请资料 (1)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(甲种)(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一份); (2)具有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(一式三份); (3)经营和储存场所、设施、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(一式三份);危险品经营、储存场所、设施的防雷检测报告(一式两份); (4)经营和储存场所、设施的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(一式三份); (5)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、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(一式三份); (6)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(一式三份); (7)事故应急救援预案(一式三份) ; (8)《成品油零售(批发或仓储)经营批准书》或相关文件(成品油经营企业)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
8.审批决定机关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9.审批程序 (1)申报单位向区安监局递交书面申请和所需资料; (2)区安监局对申报资料及现场进行核查,符合条件的,出具上报意见,由申报单位自行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;不符合条件的,退回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。
10.审批时限
11.审批收费 收费:无
12.审批表格 审批表格:有
13.年审或年检 年审或年检:有效期3年,到期前3个月重新申报
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理部门:江门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:江海区机关大院3号楼7楼 网站地址:http://ajj.jianghai.gov.cn/ 联系电话:3861977 |